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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提升作用。发挥金融服务资源优势,增强各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资本化能力。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强化研发、检测、勘查、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体系,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发挥商务服务业在提高企业管理能力、打造企业品牌、保障企业核心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业借助专业第三方物流服务提高产品流转速度,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创意设计、数字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向传统行业渗透,提升传统产品的文化内涵。促进计算机、手机、网络等电子信息业与影视、动漫、音乐、出版等文化产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文化与体育、旅游等服务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和发展实力。
  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和新型产业组织。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跨行业整合资源,不断加速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及运营模式,强化资本运作与战略投资方式,围绕产业链的整合再造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培育新兴业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的作用,大力促进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构建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的完整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虚拟经营等方式,提高对关键产业链及供应链的整合、管理和分配能力。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依托和服务好中央资源,集聚和利用好国外资源,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加快地方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建设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对接和服务好中央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主动增强为国家机关及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服务的能力。以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所在全国布局为契机,重点促进产业带动性大的产业化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京落地,强化央企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国家深化出版、广电、艺术等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承接中央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可经营性领域产业化、市场化,提高供给能力和经营活力,在服务中央资源中实现更好发展。
  吸引和利用好国外资源。更加重视引入高端资源和国际先进理念,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等高端产业,促进“引资”和“引智”相结合。继续吸引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北京,重点促进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开展实体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境外并购以及境外设立研发、营销等机构,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鼓励中关村、CBD等功能区与其他知名区域异地互建“合作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共建园”等模式,加强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外贸对全国经济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强出口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支持和培育民营经济。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文化产业等领域。拓宽民营企业的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在产业功能区购置、租赁经营性房产,实现自主创业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体。
  推进地方国有经济优化发展。加大市属国有企业重组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做专做精核心业务,引入民间资本进行改组改制。围绕重要子企业,推进重点产业的分拆式重组,整合不同企业同类资源,完善重点产业链条。继续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调整和劣势企业整体退出。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实现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的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通过定向增发、优质资产注入等方式,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
  (五)壮大产业资本规模。
  强化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作用,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建立并完善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金融创新体系,有力支撑现代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作用。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基金群,设立以高端产业功能区、新城、品牌行业、产业要素为核心的系列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学安排市政府500亿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用好市政府已有的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产业发展的统筹和支持力度。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扩大和完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报价转让试点,推进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积极培育和推动各类创新型企业改制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争取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京设立,发挥本市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经验和投资能力的天使投资者队伍。建立支持产业投资基金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服务到项目对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消费金融等面向中小企业的特色金融机构在京设立和发展。支持银行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信贷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完善“信保贷”、“投保贷”联动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发行集合信托计划、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进行融资。建立绿色信贷机制,支持银行创新绿色信贷融资模式和信贷产品,开展能效融资项目合作,提供环保专项优惠贷款。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财政有限担保代偿损失制度。
  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积极探索以土地储备贷款、保险资金投入、委托贷款、股权投资信托、收益权质押贷款、发行基金等新型融资模式支持土地一级开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积极引导和利用公积金贷款、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信托资金以及其他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拓宽商业办公地产开发融资渠道,鼓励运用银行信贷、信托计划、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商业办公地产项目进行融资。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新功能区建设等方面,鼓励运用BT、BOT模式、准市政债券模式和信托模式等新型融资模式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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