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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技术服务为辅助,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运行高效,投资多元、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城市所有社区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村);各镇(街)至少建成1家达到《江苏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3A以上标准的站点;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养老机构床位数实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的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三、全面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解决大多数老年人养老难题的主渠道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战场全力推进,至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

  1.进一步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速度。加大站点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着力提高建设速度,扩大覆盖面,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平台。各地要坚持立足社区(村)、多策并举,结合新农村建设、老小区整治、公共资源整合以及政府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用房。在开发建设住户达1000户以上的新的居民住宅小区时,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纳入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自2012年起,每年新增25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30个达到《江苏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3A以上标准。到2015年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建成比例达到70%以上,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达到省定3A以上标准的示范站点。加强站点的运营管理,各县(市)区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办法,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建立站点运营适度补贴制度。
  2.全方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把开展扎实有效的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服务站点、专业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按照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和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法律维权等多种送上门的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在农村,要以孤寡、高龄空巢、病残老人为重点,大力开展“5个1”服务工程,即每周上门探望一次、每月打扫一次卫生、每季度进行一次水电气等方面安全检查、定期拆洗一次棉衣被褥等大件物品、每半年提供一次面对面健康咨询服务。要大力整合社区(村)各类便民服务资源,发展加盟企业,拓宽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对各类专业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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