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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评选表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进步)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6.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学生技能比赛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获得好成绩。

  (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

  1.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中,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攻坚目标任务,作出较大成绩。

  2.在筹措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表彰名额

  拟评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县2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步县4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6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个人120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先进类别

单位

先进县

进步县

先进

单位

先进

个人

武鸣县

2

4

3

13

横县

3

13

宾阳县

3

13

上林县

3

13

马山县

3

13

隆安县

3

13

市区中等职业学校

-

-

3

12

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名额不含六县)

-

-

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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