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学生技能比赛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获得好成绩。
(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
1.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中,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攻坚目标任务,作出较大成绩。
2.在筹措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表彰名额
拟评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县2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步县4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6个,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个人120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先进类别
单位
| 先进县
| 进步县
| 先进
单位
| 先进
个人
|
武鸣县
| 2
| 4
| 3
| 13
|
横县
| 3
| 13
|
宾阳县
| 3
| 13
|
上林县
| 3
| 13
|
马山县
| 3
| 13
|
隆安县
| 3
| 13
|
市区中等职业学校
| -
| -
| 3
| 12
|
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名额不含六县)
| -
| -
| 5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