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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五年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轻重缓急、确保重点、适度超前原则。从我市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建设广西“首善之区”着手,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发展市场性和教育发展超前性的关系,按轻重缓急、确保重点、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城区中小学校,使教育布局不仅适应现状发展的要求,更能适应未来教育发展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安全性原则。新校址选择在规划居住用地上,尽量避开繁华商业街及工厂区,远离污染源。小学布点与学区划分充分考虑避免小学生穿越交通繁忙的城市主、次干道。

  (四)可操作性原则。采取拆除、搬迁、合并、改造、保留、新建等措施对城区学校进行调整,尽可能保留建校历史较长、规模较大、教学管理水平较高、教学质量较好、社会声誉较高的学校,对位置不合适、规模小、办学质量不高、办学效益差的学校拆除、合并,或选择适当位置易地重建;新建学校的布点,应充分考虑学生就近走读入学的情况;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校舍条件,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确定学校服务半径。

  (五)坚持标准、确保达标原则。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我市的相关校舍建设标准,以及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城区中小学校进行新建、改扩建、迁建,确保各项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师生学习生活需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四、分年度目标

  详见附件。

  五、组织领导

  南宁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南府办〔2011〕133号)负责统筹推动“十二五”期间城区中小学项目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城区中小学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城区中小学校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各城区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

  六、资金筹措

  据估算,2011-2015年,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共需资金约78.89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48.56亿元,城区配套20.81亿元,小区配套资金约9.52亿元),其中,2011-2013年资金总需求约32.46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20.78亿元,城区配套8.91亿元,小区配套建设资金约为2.77亿元),2014-2015年资金总需求约46.42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27.77亿元,城区资金11.9亿元,小区配套建设资金约为6.7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全方位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支持学校建设,保障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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