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11〕23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无锡市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无锡“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资源节约为重点,坚持节约优先,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政策激励与执法监管,加快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土地承载力和产出率,努力使无锡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领先地区,推动“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到2015年,全市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平均产出GDP由2010年的4.18亿元提高到7.84亿元,每年提高13%。(其中,市区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平均产出GDP由2010年的4.65亿元提高到8.89亿元,每年提高14%。)
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土地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基本形成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主体的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2平方公里(13.8万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1467平方公里(220万亩)。
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严格用地执法监管,保护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继续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到2015年,确保全市1093平方公里(16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高、布局稳定。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