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符合不同类型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高校章程,探索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支持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创新办学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方面的作用,引导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专栏12 江苏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2. 优化配置幼儿教师
3. 优化配置义务教育师资
4. 苏锡常区域整体联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 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6. 以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创新发展
7. 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
8.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9.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10. 创建江苏开放大学,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1. 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
12. 探索独立学院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
13. 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14. 改革并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投入机制
15.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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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 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
2. 区域高校联盟试点
3. 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4. 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5. 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特色大学建设试点
6. 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改革试点
7. 创新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试点
8. 建立一批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和项目,实施江苏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试点
9. 招生考试改革试点
10. 建立健全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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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把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重心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变,突出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更加关注教育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教育思想观念等层面的建设,不断丰富教育现代化建设内涵,着力提升区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公平度和满意度。选定若干县(市、区)开展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
(八)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建设一批国际性的学科专业和课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用外语授课的特色专业。积极推进省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之间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实施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鼓励高校加强研究生海外交流,扩大公派留学生规模,支持高职院校为海外投资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到2015年,重点高校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达3%左右,其他院校达2%以上。继续组织教师赴海外培训,建好江苏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设立的海外培训基地,探索学校管理者赴海外挂职培训的多种形式。到2015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具有海外培训经历的比例分别达30%和20%以上,高校校级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中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人员比例达50%以上。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并组织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3所独立设置的高水平大学和5所左右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高水平教育机构,组织实施一批旨在培养国内急需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500强跨国企业的合作,共建一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产学研基地。设立基金实施高层次海外引智计划,力争吸引100名左右世界高水平学者和管理专家,使重点高校和重点实验室的高层次外籍长(短)期教学和研究人员比例达5%以上。
扩大外国来苏留学生规模。完善来苏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争取省内若干所高校成为全国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来苏留学制度和服务体系,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境外人士在中国(内地)学习的主要目标省份之一,着力打造“留学江苏”品牌。充分发挥“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设立留学奖学金。到2015年,在苏学习的留学生规模达3万人左右,其中,学历生比例位居全国前列,重点高校来苏留学生比例占学校学生数的3%左右。
增强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探索和支持高校在海外举办分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加强汉语国际推广,稳步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在海外新建具有比较优势和学科特色的孔子学院3-5所、孔子课堂50个左右,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内涵建设水平。新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创建一批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汉语国际教育品牌项目,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开展汉语国际教育项目。
加强地区间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省内高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合作办学和开展科研,深化苏台高职教育交流研讨机制,落实苏台、苏澳大学交流计划,安排好港澳台学生在江苏的学习生活。探索建立长江三角洲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领域的联动项目,着力推动长江三角洲教育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不断增强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督导和评估机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