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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积极拓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和对象,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使职业院校各类技能培训总量与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完善5年制高职专升本和面向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口招生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学习的制度。优化5年制高职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苏南与苏北、江苏与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合作。
  增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到2012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标准。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特色发展,努力使职业院校成为新兴战略产业、重点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重点支持一批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发展,新增100所省级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建成40所左右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着力提升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和省辖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高职实训基地。扶持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和国家示范专业。引导职业院校按照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研究制订《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共赢机制。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推进国家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努力在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机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改革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加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实现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无缝对接。开发编制11个专业大类100种示范教材,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的深度对接。研究制订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标准与办法,建立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健全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60个省级技能教学研究基地,完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建立开放、多元、动态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专栏4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支持100所省级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创建15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增加到40所左右,实现省辖市全覆盖。重点建设300个中职、100个5年制高职、200个高职省级品牌专业和150个中职、50个5年制高职、200个高职省级特色专业,创建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点。重点建设300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设施装备先进一流,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中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50个中职学生创业基地。重点支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1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使高职院校均建有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积极参与国家高职教学资源库建设,建设10个具有江苏特色的高职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三)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步伐。以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完善省部共建机制,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遴选一批具有鲜明学科特色、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高校进行厅市共建,推动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组织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优势学科(群)。统筹国家、省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到2015年,全省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

专栏5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按照突出重点、扶优做强的思路,以构建高峰平台、培育杰出人才、产出重大成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优质学科资源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培育一批代表学科发展方向、满足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学科。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和分类评估。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办学。顺应沿海、沿江开发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区域布局。大力发展苏北地区高等教育,探索独立学院到苏中、苏北市县办学的多种形式,支持地方中心城市举办综合性大学,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1所普通本科高校。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的人才培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扩大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试点建立研究生院、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有条件的一级学科建成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教学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教学作为考核学校和教师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把教学科研资源向一线倾斜作为政策导向,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积极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导师制,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机制。注重多元评价,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探索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学生个体成长需要的教学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区域高校合作办学,完善校际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省级优质教学资源网络平台。实施江苏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批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通过加大投入、税收优惠等措施深化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一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程,开设创业课程,全面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工作。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通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等项目,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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