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的决定(2011)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1年11月1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
》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