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水资源的保护,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岳华峰 西安市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宁 西安市副市长
肖争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立 市水务局局长
孙英茹 西安水务集团董事长
成 员:刘 秦 市发改委副主任
卫良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毛忠安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任永凤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桢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刘 博 市水务局副局长
任稳安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新法 市秦岭办副主任
刘安利 西安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
在研究解决涉及水源地有关问题时,水源地所在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自然成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博兼任。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将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项目资金的管理规定,负责水源地保护和建设资金的保障、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水源保护区所需土地的保障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做好水源保护区内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防止资源开发造成水源污染。
市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负责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管理、污染防治和水污染事故的组织处理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将水源保护与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解决水源地保护区与城市建设的矛盾。
市水务局: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饮用水源地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林业局:在编制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时,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内生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工作,负责水源保护区内林业资源的管理工作,防止林业资源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市秦岭办:负责将秦岭生态保护区内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作纳入秦岭生态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协助水务、环保、国土部门共同做好水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