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11〕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8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武鸣县县长
横县县长
宾阳县县长
上林县县长
马山县县长
隆安县县长
兴宁区区长
江南区区长
青秀区区长
西乡塘区区长
邕宁区区长
良庆区区长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