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由市级平台和5个环节子系统共同构成。市级平台汇总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信息和追溯信息,作为全市追溯信息的管理中心和日常运行的指挥调度中心,具备信息存储、在线查询、预警预测、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
本着适用、经济的原则,结合屠宰企业当前的信息化水平,改造利用已有的信息管理和企业内部追溯系统,使其符合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的功能要求。采用信息技术标识追溯对象,以电子卡为信息载体,达到屠宰批次、检疫检验、经营者等溯源信息记录电子化,并将信息上传至市级平台,与批发市场子系统互联互通。
(三)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
以电子结算为基础,对现有肉类蔬菜大型批发市场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肉类蔬菜入场登记作为源头控制点,以电子卡作为追溯信息传递载体,实现批发结算与市级平台及零售子系统互联互通。
(四)菜市场追溯子系统
肉类蔬菜实施入场登记,对未建立电子台帐的肉类蔬菜以人工方式补录相关信息并建立批次,将数据传至溯源电子秤并上传至市级平台,菜市场同时提供打印的带有追溯信息的销售小票。
(五)超市追溯子系统
按照追溯体系规范和要求,超市将统一配置可追溯肉类蔬菜来源的溯源电子秤,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市级平台,同时打印带有追溯信息销售小票。
(六)团体采购追溯子系统
团体消费单位持卡采购,建立进货确认、领用管理制度,将采购信息上传至市级平台。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2年1月,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和经营户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市政府批准并报商务部备案。
(二)工作机制。2012年1月,分批组织县(市)、区肉类蔬菜批发、屠宰、超市、菜市场、团体消费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县(市)、区制定本区域试点工作方案,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三)技术方案论证。2012年1月,委托主持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标准的中商规划院,在对计划实施的节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后,编制“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技术方案”,组织商务部和相关单位的专家对此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