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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业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业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11〕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安徽省旅游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3号)精神,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现就推进全省旅游业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加快破除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约束,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动力、创新能力和竞争活力,推动全省旅游业转型发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建设美好安徽,服务安徽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健全政府引导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宏观机制,完善合理配置旅游资源的市场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促进、市场推动的旅游发展机制,提高旅游产业的市场化水平。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专项旅游改革,努力实现重点改革率先突破;支持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全面推进旅游综合改革,为全省旅游改革积累经验,做好示范。

  坚持以块为主与条块联动相结合。实行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地推进旅游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旅游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改革开放与转型发展相结合。以产业化为方向,以国际化为标准,积极推进旅游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新型发展机制,促进全省旅游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速度较快提升,实现旅游改革、开放、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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