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有关单位抓紧落实申报和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企业《质量承诺活动申请表》(附件1)、企业法人正式签署的承诺书(附件2、3)一式两份;申请表和承诺书扫描件及企业商标标识(Logo)电子版报送自治区质量协会。
六、监督和管理
自治区质量协会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并设立监督电话(0991-4582217)随时受理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意见。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开辟承诺活动监督板块,接受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监督意见。对性质恶劣和影响严重的违背承诺行为企业,将其从质量信誉承诺企业名单中除名,并将有关信息提交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和自治区经信委网进行公示处理。
七、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自治区质量协会 王琳萍
地址:新疆乌市扬子江路91号7楼(830000)
电话:09914583319 0991-4582217(传真)
邮箱:nsr96@sina.com
附件:1.《质量承诺活动申请表》
2.《中国(新疆地区)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书》
3.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书标准格式
自治区经信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质量承诺活动申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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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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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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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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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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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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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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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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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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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及
质量信誉
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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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
| 本单位已阅读《中国(新疆地区)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书》,自愿参加质量信誉承诺活动。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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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经贸委(经委)、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协会审查(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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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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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质量协会审查(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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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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