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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基本建成保障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探索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水法规和水利规划体系,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和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事秩序正常稳定。(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编办、法制办、规划局、财政局、城管局、环保局、公安局、海事局,各区县)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168公里长江干堤加固改造,全面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拥江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2015年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沿江各区)

  2、长江河道整治工程。实施长江新济洲、八卦洲等重要河段整治,进一步稳定长江南京段河势,改善八卦洲左汊航运条件,保障和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浦口区、江宁区、栖霞区、六合区)

  3、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滁河干流堤防加固126公里,扩挖疏浚整治马汊河、岳子河、划子口河分洪道19.2公里,完成三汊湾节制闸拆建、穿堤建筑物改建90座等,达到流域防洪规划要求。2014年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六合区、浦口区)

  4、水阳江防洪治理工程。疏挖水阳江干流河道9.63公里、堤防退建4.48公里、堤防加高加固5.5公里、堤防护坡9.61公里,以及新建水碧桥闸等,达到流域防洪规划要求。2014年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高淳县)

  5、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加快实施南京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成稳固的城市防洪保护圈,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雨水排涝泵站。进一步强化城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集镇防洪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水利局、城管局、规划局、国土局,各区县)

  6、农田水利工程。围绕全市现代农业“1115”工程布局,完成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等5个农田水利重点区县建设;完成10个大中型灌区改造、200个小流域治理,实施20个农田水利示范片区建设。2015年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委、发改委、国土局,各郊县)

  7、秦淮东河工程。重点解决秦淮河下游洪水出路不畅问题,保障南京主城防洪安全,构建南京主城东南及东部地区的清水通道,改善区域水环境。抓紧完成规划、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2013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白下区、栖霞区、江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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