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震监测台网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地震监测台网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地震前兆信息捕捉的有效性。强化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背景监测和地震构造环境探测,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特大桥梁、蓄能电站、海港码头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综合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加快建设主要由基础平台、功能平台和应用平台构成的省级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逐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的社会参与度。
6.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在全省林区,采取省、市、县(市)三级共建的方式,逐步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科学防火。建设由预警中心、森林火险要素监测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构成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完善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森林火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和林火行为预测预报,并建立相应的预警响应机制。
(二)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工程体系。
1.河流治理和海塘配套加固。以“强塘固房”工程为抓手,加强钱塘江、瓯江等独流入海河流的治理,提升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和山洪沟治理。到2015年,完成干堤加固建设450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1000公里以上,基本完成全省八大流域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治理。加固已建标准海塘,提高低标准海塘防御标准,完善沿塘配套建筑物,巩固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能力。完成海塘配套加固436公里。加强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有效发挥森林生态体系的防灾减灾作用,大力开展长江流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快沿海基干林带建设,重点建成温台和环杭州湾等沿海基干林带,确保全面合拢,新围垦区要按规划建设沿海防护林。
2.病险水库水闸山塘除险加固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15座以上,将病险水库年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加快大中型、重点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山塘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确保城市防洪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扩大防洪工程保护范围,提高主要平原、产业集聚区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力争完成低洼圩区综合整治200万亩、泵站改造和扩建10万千瓦,主要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加快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危旧房改造加固或搬迁,基本消除危房结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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