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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按照《应对法》的规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局,妥善处置铁路、民航等事故,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节 强化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升级完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建立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网络。
  ---升级完善全省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疫情报告专用网络系统,新增一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到2015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5%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程;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评审专家库。建立食品药品预警、应急、召回、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二)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医疗卫生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分级组建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由应急管理、各类专业技术和应急保障等人员构成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依托省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健康教育与心理防护等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目标的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到2015年,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适当增加、合理调整省和市(州)两级医药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紧急调拨机制;健全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药械生产、加工能力储备。
  ---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多发动物疫情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组建省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其应对处置不良事件的骨干作用。加强应急评价、应急检验、应急信息等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省、市(州)和县(市、区)三级整体联动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第四节 强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平台、基层信息员等渠道,对社会安全信息进行监测,重点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的监测系统建设。积极做好群体性上访的预警处置工作。建立社会安全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安国保、国安要情系统建设,完善要情信息网络,形成省、市(州)、县(市、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体系;完善驻川部队、武警等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
  ---完善全省城乡市场公共信息监测系统和商务预报平台,加强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进一步优化监测样本企业,更新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手段,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和分析研判准确率,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完善煤炭、电力、成品油的生产、消耗、库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统调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与人行成都分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防止发生风险金融机构的挤兑事件。
  (二)提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处置指挥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
  ---加快构建纵贯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覆盖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维稳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加强公安巡逻、特警队伍和武警部队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州)党委政府所在地城市有公安特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分队,市县有巡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班的目标。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全面完成现有省级公安应急物资仓库的改扩建。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落实调控措施,有效应对煤炭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和粮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强化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储备,增强防范涉及经济运行的能源供给风险能力。抓好煤炭储备,“十二五”期间建成2-4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 建立健全金融应急储备保障体系,完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库容灾备份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金融行业各类核心系统和重要业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第四章 基础建设

第一节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工作领导与指挥体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的工作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建立党、政、军、武警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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