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党建创新工程(负责领导:陈绍泽、刘以安、龙翔、徐金万、项雪龙、徐宁)
24、全力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不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扎实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健全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进高校学习、干部网上学习等各项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25、全力打造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业创新型领导班子,推进领导干部转型,建设有创业创新活力的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制定定向选拔、破格提拔规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通道。统筹做好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老干部工作。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加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党建工作,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6、全力推进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委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新提拔的市管干部中,通过差额选拔、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二分之一。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从严管理干部,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
27、全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探索实行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推进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推进反腐倡廉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水平。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延伸。(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督察办、市检察院)
28、全力塑造干部作风良好形象。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驻点调研制度。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处理机制,发挥“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功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住房保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完善作风考核评议长效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综合考评体系和考评成果运用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督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