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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19、着力保护生态资源。制定最严格的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生态绿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五项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推进环境资源价格、环保责任保险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20、着力塑造生态风貌。持续开展“绿色南京”建设,进一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和净化,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大型集中生态系统建设,高标准推进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和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建设。推进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与生态敏感区之间的绿色隔离带建设,严格保护和大力建设沿江、沿河、沿路带状绿地。深入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到 2015 年林木覆盖率达到 28%,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旅游园林局)

  七、实施综合改革工程(负责领导:陈绍泽、沈健、郑泽光、刘以安、龙翔、赵晓江、项雪龙、徐宁)

  2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实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简政强区县(园区),扩大区县(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科学有序做好行政区划优化工作。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和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建立健全国资平台服务发展良性循环机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充分释放社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22、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五年内,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投促委、市工商联)

  23、加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全方位对外交往,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性城市。加强与国际城市的合作交流,吸引国际性人才和组织,提升国际化功能水平,营造国际化居住和商务环境。坚持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并举、引进外资与吸引民资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并行、集聚生产要素与提升创新能力并进,全面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加快“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提升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深入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更高层面促进宁台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台办、市人社局、市投促委、市侨办、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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