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全市综合改革方案的工作意见
(宁委办发〔2011〕79号 2011年11月14日)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精心组织和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工程,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为落实市党代会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综合改革调研论证及其方案制定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同志负总责,市委副书记陈绍泽同志任组长,沈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刘以安、徐金万、徐宁、陈维健、罗群、李琦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负责综合改革调研论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改委负责综合改革方案制定的综合统筹。
二、改革内容和责任分工
1、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
(牵头领导:罗群,责任单位:市科委、人才办)
2、服务业综合改革
(牵头领导:李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政府研究室)
3、农村和城乡统筹改革
(牵头领导:陈绍泽、陈维健,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委)
4、简政强区县强园区改革
(牵头领导:沈健,责任单位:市编办、发改委、投促委,市政府研究室)
5、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牵头领导:陈绍泽、徐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社建工委,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
6、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牵头领导:沈健,责任单位:市编办、人社局)
7、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牵头领导:沈健,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市政府研究室)
8、干部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徐金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政研室)
9、人事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沈健、刘以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政研室)
10、财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