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库、堤塘管理试考核的通知
(浙水办管〔2011〕1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了解各地水库、堤塘管理维护工作,积累《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浙水管〔2011〕65号)试行工作经验,经研究,拟开展水库、堤塘管理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地区及考核组
1、衢州市,由河道总站带队考核;
2、舟山市,由水库总站带队考核;
3、杭州市及钱塘江省管堤塘,由钱管局带队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标准
1、考核范围为水库、堤防、海塘、大中型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重点是2010年度管理维护情况,考核标准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抽查试点地区1个县(市、区)的各类水利工程各1个。
三、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