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信用协会运作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民信用协会运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民信用协会运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县小额支农贷款工作,帮助广大农民树立信用意识,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把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地方政府的组织优势和群众的融资民主监督优势结合起来,结合群众民主压力,建立信用互助互保、风险群防群控的信用结构,促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解决我县广大农民融资难、担保难等社会瓶颈问题,形成同行业、会员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长效的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快发展。
二、建立贷款操作和管理平台-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
(一)联合成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及各乡镇一名副乡镇长组成。其职责是全面组织协调、解决、指导和推动白沙县信用建设,开展信用合作;研究确定信用合作模式和范围;商定贷款资金投向和贷款方式等;研究制定贷款担保制度;筹组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长人选;研究需协商的其它问题。工作方式采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第二步:在我县“三农”中小企业信用协会框架内筹建“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县成立农民信用评审委员会。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政府相应成立农民信用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民的信用评定。各乡镇政府要将其农民信用评审领导小组成员报县农民信用协会秘书处备案。时间: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制定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制度。
筹备组制定《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章程》、《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会员贷款管理办法》、《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会员信用贷款评审办法》、《白沙县农民信用协会会员信用等级评审方法》等规章制度。时间: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