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浙水河〔2011〕64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了更好地总结和推广河道保洁工作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2011〕5号)的要求和《浙江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浙水河〔2004〕12号)的规定,在各县(市、区)自评,各市对所辖各县(市、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情况现场检查复核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对全省的河道保洁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在各市预评考核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遂昌县水利局等29家单位为2011年度河道保洁先进单位,现予以表彰。先进单位以奖代补资金另文下达,宁波市的先进单位以奖代补资金由宁波市财政安排。希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2011年度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优胜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度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
遂昌县水利局、平湖市水利局、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