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赴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方案。
2.市工信委负责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股权融资及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3.市城乡数字化办负责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宣传工作,修编《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调研、基础材料提供等。
4.市商务局负责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调研,营造电子商务应用的良好环境,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业,完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研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会同统计部门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等。
5.市财政局负责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经费落实。
6.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南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
7.市信用办负责整合各监管部门所掌握的电子商务信用记录并纳入我市信用信息系统,配合商务部门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改善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运输条件,为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打好基础。
9.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积极改善电子商务纳税人办税条件,建立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协税护税体系。
10.市工商局负责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11.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对涉及到电子商务活动的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并配合工商部门对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商品进行产品监督和检测。
12.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主要负责积极研究探索新兴电子支付手段,建设运行高效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组织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继续深入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机构的监管。
13.各城区、开发区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在各企业的应用,配合做好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
三、主要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