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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的通知


  4.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任务和职责。在电力、供热、交通等重点领域企业,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累计培养1500名能源管理师,基本实现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由能源管理师担任。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促进企业科学用能、合理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总工会)

  5.积极创建节能环保低碳园区。鼓励各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商务园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建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网络,打造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开展“绿色招商”,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加强园区能流、水流、物流系统的综合诊断评估,推动入园企业之间形成能源资源阶梯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行中水全处理、再生水全利用、废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五)农村节能减排行动。农村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都市休闲旅游的重要承载地。紧密结合全市新农村发展需求,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农宅节能、种植节水、畜禽减排、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工作。

  1.统筹推动农村生活领域节能。把农村能源利用和延伸城市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炊事燃气化、供暖多元化、用能清洁化。继续推广扩大农村户用太阳能使用范围,在有基础的农村地区实行联村供气工程,推广户用液化石油气。积极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深化太阳能低谷电热能以及清洁煤、生物质燃料的组合技术。继续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实施煤炭清洁利用,替代原煤散烧。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市政市容委)

  2.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达标工作。继续推进符合农村生活垃圾特点的分类回收工作,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方式。在民俗旅游较为集中地区,推广一批小型适用的餐厨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实现就地资源化处理。鼓励实行垃圾分类奖励和换购小商品等机制,持续深化垃圾分类效果。(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深入挖掘设施农业和农机节能。加强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省力专用设施农机具。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机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技能培训,做好农机维护保养与修理。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加快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推广节能低排放的农用机具,提高作业效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

  4.广泛推广节约型农业种植模式。在北京农业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介绍节约型农业相关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持续推行“区域灌溉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试点,开展农业节水精细化管理。深入实施农村集雨工程,提升雨水收集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

  5.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基地,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力度,实现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减少农村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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