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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十大领域节能减排行动

  (一)家庭社区节能减排行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实践者。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等主体作用,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倡导崇尚节能减排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带动社区,形成“家庭齐创建、社区共行动”的良好氛围,夯实家庭社区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

  1.倡导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十件事。一是随手关灯、拔插头,减少待机能耗。二是夏季少用空调多开窗。三是随身自备饮水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四是购物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尽量不用塑料袋。五是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六是温水洗衣自然晾晒,尽量使用无磷洗衣粉。七是家庭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八是合理健康饮食,尽量减少餐具更换频率。九是多在户外运动锻炼,多爬楼梯、少乘电梯。十是倡导绿色环保装修,家里多养花种草。(牵头单位:市妇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2.组织开展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在社区、大型家居建材市场开办居民家庭节能改造课堂,量身打造系列课程,宣传家庭节能、绿色装修及小区绿化知识与技巧。结合老旧小区抗震节能改造,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家庭结合家庭装修自愿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供热计量改造,完成上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改造。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家庭标兵”评选活动,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家庭给予荣誉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妇联、市社会办)

  3.深化开展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活动。普及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知识,逐步规范分类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投放标识系统。丰富社区生活垃圾收集模式,鼓励居民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行为。推广设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实现大件垃圾的集中清运。在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制肥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在社区内的循环利用。总结推广千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经验,树立百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社会办、市发展改革委)

  4.推广社区“绿袖标”服务行动。扩大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绿袖标”队伍职能,继续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方法,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组织开展社区节能减排宣传栏制作、家庭节能减排小窍门入户宣讲等活动。对楼宇走廊灯开关、社区绿化浇灌、环境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搭建节能减排社区服务平台。利用社区广场、休闲空地,开办周末社区旧货交易市场。鼓励各类节能减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节能减排活动;鼓励现有各类社区论坛等网络平台,增设节能减排宣传、旧货交易等功能版块。在社区内设立“节能减排知识宣传栏”、“节能减排光荣栏”和“污染浪费曝光栏”,通过张贴标语、口号、图画、条幅等,分享节能减排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协办单位:市妇联、首都精神文明办)

  (二)政府机构节能减排行动。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是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者和带动者。政府机构要率先践行节俭从简的办公方式,争做节能减排表率,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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