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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4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4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4〕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切实加强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2004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4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点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04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目标,以调查研究、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完善机制为重点,着力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和带动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一、实施强龙建设工程
  1.组织推荐和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农业部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要求,积极做好我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力争有8家以上企业列入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争取国家对我省重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争有25家左右重点龙头企业进入全国500强。切实加强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按照《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一、二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并做好第三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争取新增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5家以上。
  2.抓好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继续开通第一批国家级、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及时印制、发放绿色通行证、通行单据,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确保规范运行。同时,会同省交通厅开展调查研究,开通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通道”,力争增加大宗农产品开通“绿色通道”的范围。对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行检查。研究财政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关键环节的办法,使有限的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3.推进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户在农产品的生产、收购、运销等环节中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开展全省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重点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资本金注入来源、风险补偿资金来源、信用担保的对象、种类、程序、费用、资金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赔付与责任等方面进行调查,提出全省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抓好5家有一定规模(资本金注入500万元以上)、运作比较规范、风险防范比较好的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作为省级示范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每市新建一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信用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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