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达标。 (20分)
1.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占生产面积的60%;其中50%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无公害基地通过认证。
2.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并有生产档案记录;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标准化普及率90%以上;
3.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基地等生产经营模式;
4.基地有明显的标志牌;
5.主要农产品获得绿色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95%以上上市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10分)
1.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设施配备齐全、技术力量充实,并发挥较好作用;
2.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地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速测点并具备初步的检测功能,并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销售中发挥较好作用;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并有效促进县域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三)绿色农业新技术得到较好推广应用。 (10分)
1.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农产品良种普及率95%以上;
2.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未发现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药物;高毒农药使用量降低80%、用药成本降低15%;
3.主要动植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4.大力推广应用喷滴灌设施,发展工厂化、设施化农业, 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平衡配套施肥技术、病虫害无害化治理技术、生物技术和无公害生态养殖技术等;
5.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农业技术培训。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0分)
1.大力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内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太阳能和沼气普及率15%以上;
3.规模化畜禽饲养率60%以上;
4.规模化畜禽场污水处理率达90%,粪便资源利用率70%以上。
(五)农业结构得到优化,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0分)
1.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2、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挥资源优势,整合各生产要素,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明确,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结构模式。
(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10分)
1.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体系建设符合规范化要求,保障有力;
2.定期开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主要农产品产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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