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灾后畜牧业自救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站:
今年第14号台风“云娜”在我省正面登陆,强风、暴雨给我省台州、温州、丽水等地的畜牧业造成巨大损失。为尽快帮助广大养殖场户恢复生产,确保受灾地区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不蔓延,现就做好灾后畜牧业自救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彻底清除病死畜禽。洪灾发生期间,不少畜禽被水冲散、发病,发生大量死亡,如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随水流、空气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人畜疫病流行。各地要采取严格的措施,对灾区内病死、溺死动物集中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尤其是水源附近及水中漂浮的死畜死禽,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捞和清理,避免污染水源。
死畜死禽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坑深在2米以上,尸体入坑后,撒上石灰或消毒药水,覆盖厚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焚烧,确保不污染环境。
二、全面加强环境消毒工作。当前高湿高温环境下,各种病原体极易孳生。为有效消除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消毒。在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做好排污、清场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所和周围环境消毒工作,强化动物饮水消毒。消毒重点是畜禽舍及运动场、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场地、仓库、中转场地、牲畜市场、农贸市场、饮用水源、畜禽运输车辆、用具等。饮水消毒剂可用漂白粉、氯制剂等;猪场等畜禽场环境消毒可以用烧碱、石灰和氯制剂等。
三、紧急开展疫病综合防治。洪水灾害极易造成多种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流行。最应关注的是牛羊炭疽病、耕牛血吸虫病、猪丹毒、肺疫、链球菌病、鸡法氏囊病、球虫病,以及中毒病、胃肠道传染病等。当前各地要安排兽医巡回小分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灾后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诊断,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扑灭。发生一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
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封锁疫点,扑杀病畜禽和同群畜禽,防止疫情扩散。各地要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没有进行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接种的畜禽,要立即补防。原炭疽发生过地区,对牛、山羊要立即紧急接种炭疽芽胞苗,防止畜禽烈性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对已免疫接种的畜禽,可根据疫情情况,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