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灾后恢复桑茶果生产的通知
(农经办字第[2004]3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林特、林业)局:
今年第14号台风“云娜”风力大、强度强、范围广、破坏力大,对我省水果、蚕桑、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灾害。据台州、温州二市初步统计,受灾果园分别达到60.74万亩和17.67万亩。当前,我省柑桔、葡萄、梨等水果到了果实生长或成熟采摘期,中秋蚕也正处于饲养期。台风袭击不仅影响了作物生长,而且会引发病虫害的流行。为切实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桑、茶、果生产,以最大限度减少台风灾害损失。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生产自救工作。各单位要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突出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和工作到位。要立即组织农技干部深入救灾第一线,针对当前水果、蚕桑、茶叶生产特点,研究制定抗灾措施,及时帮助和指导农民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灾后各项技术与管理措施,加快恢复生产。我局根据农业厅要求,结合当前桑、茶、果生产情况,提出灾后生产自救的指导性技术措施,各地应抓住时机,抓紧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开沟排水,清污松土。对水淹果(桑、茶)园,要开沟疏渠,排除园内积水,以加速表土干燥。及时清洗、清除植株上的泥浆、杂物。水淹后园地土壤板结,容易引起根系缺氧,待园地表土基本干燥时,及时进行松土。
2.扶树理枝,适度修剪。要尽快扶正倒伏树体,并设支架支撑固定,对外露的根系要重新埋入土中,搞好培土覆盖。及时剪除断枝和淹水时间较长的枝叶。为减少受涝树和伤根严重树的枝叶水分蒸发和树体养分消耗,防止树体死亡,应进行适度修剪,修剪量根据受害程度确定,受害重的树除进行重剪外,还应摘去部分或全部果实。
3.根外追肥,防止早衰。果(桑、茶)树受涝后根系受损,吸收肥水的能力较弱,不宜立即根施肥料,但可选用0.1~0.2%的磷酸二氢钾、尿素,以及叶面肥等进行根外追肥。每隔10天左右一次,连喷2-3次。待树势恢复后,再土施腐熟的人畜粪尿、饼肥或尿素,促发新根。
4.加强病虫害防治。台风过后宜诱发各种病虫害的爆发,其中应注意对柑橘的炭疽病、溃疡病、黑点病、以及锈壁虱、红蜘蛛的防治;梨的黑星病、梨锈病、轮纹病的防治;桃对褐腐病和炭疽病的防治;杨梅褐斑病、赤衣病的防治;枇杷斑点病,灰斑病、角斑病、污叶病以及黄毛虫的防治;葡萄应注意黑痘病的爆发。桑树应注意斜纹夜蛾的爆发。中秋蚕饲养用叶,要注意洁净,并要做好蚕室、蚕座消毒防病工作。
三、加强调查,及时核实和报送灾情。要全面了解掌握灾情,仔细核实受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要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动态,及时反映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便制订落实救灾措施。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我厅已将省救灾专家组的名单在《浙江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有关桑茶果灾后生产问题请及时向专家指导组专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