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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宁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宁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我市 “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的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市自 2008年起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至2010年底,我市“十一五”后三年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8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3个。市区污水处理能力从原来的48万吨/天增加至78万吨/天,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市辖6县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3县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了县城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零”的突破,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任务。

  为系统总结我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验,更好地推动“十二五”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经市委同意,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4个先进单位和高新等81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克难攻坚、奋力拼搏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解决我市在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保持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南宁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南宁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南宁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 一等奖(5个)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宁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山县人民政府
  隆安县人民政府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等奖(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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