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
一、比赛宗旨与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重点,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唱活动,使学生参加合唱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开展合唱活动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展示中小学生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中小学合唱教学的丰硕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参赛条件及分组
参赛选手须为我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少年宫组。
小学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支合唱队的男生比例不少于30%。
少年宫组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艺术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可含不同学校的在籍中小学学生),每支合唱队的男生比例不少于30%。
中学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分为同声组(男生比例不少于20%)、混声组。
三、比赛项目
(一)大合唱:合唱队人数为40-60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须有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须有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参赛要求
(一)演唱曲目均为二声部以上的合唱歌曲。难易适中。
(二)选唱曲目应为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唱的中外优秀艺术歌曲。鼓励演唱由文化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开展“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推荐歌曲等原创新创作品;鼓励演唱新创作品和地方特色作品。
(三)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教师。
(四)合唱伴奏应用钢琴伴奏(鼓励由本校师生担任伴奏。同一伴奏者伴奏节目不得超过两个。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人数不超过5人),不得使用伴奏带。
(五)报送节目数量:各地市报送节目数量不超过15个(广州、深圳18个),其中,小学组、少年宫组的节目不超过总数的60%;小合唱的报送数量不超过总数的20%;中学组的节目中各市至少报送一个混声合唱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