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7〕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推动我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全县老年人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评选表彰2006-2007年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和先进个人评定时间界限
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评选条件
1. 重视老年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2. 认真落实老年体协的“四有”要求(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活动场地、有经费),日常管理规范。
3. 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和本系统位于先进行列。
三、老年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衷老年体育工作,业务素质较高,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2. 在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四、表彰办法
1. 在2007年全县老年体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对全县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奖。
2. 其他有关表彰事宜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进行评选。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12月5日前报送县老年体协。评选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不报不予评选。联系电话:8862963。
附件:1. 桓仁满族自治县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组)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 桓仁满族自治县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申报表
3. 桓仁满族自治县老年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