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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其他有关表彰事宜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进行评选。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于2007年8月30日前报县体育局体育股。评选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上报不予评选。
  附件:
  1. 桓仁满族自治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2. 桓仁满族自治县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 桓仁满族自治县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4. 桓仁满族自治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00七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桓仁满族自治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序号单 位序号单 位
1县直机关工委16北甸子乡政府
2检察院17实华集团
3卫生局18县矿业公司
4教育局19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5城建局20好护士药业集团
6水务局21朝阳社区
7林业局22永红社区
8国税局23职教中心
9工商局24一中
10县总工会25实验小学
11街道办事处26西江中学
12铜锌矿管委会27门球协会
13桓仁镇政府28乒乓球协会
14八里甸子镇政府29排球协会
15华来镇政府30民族广场体育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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