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7〕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消除豚草对农作物的危害,控制豚草继续向外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本溪市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7〕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家园”为指导思想,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减少农民经济损失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和公共参与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灭毒害行动中来,有效控制豚草蔓延趋势。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县铲除豚草行动,使豚草铲除率达到60%以上,重点地段铲除率达到80%以上。
三、任务划分
2007年铲除豚草行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铲除豚草工作。重点区域是木盂子管委会、雅河乡、二棚甸子镇和沙尖子镇。
四、行动安排
7月26日至8月2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政府按照任务划分,组织好本部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铲除豚草行动,做到不留死角。目前,未发现豚草的乡镇,要认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铲除。
8月3日至8月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铲除豚草任务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铲除豚草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铲除豚草行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农民经济损失,提高全社会对外来入侵生物的防范意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乡镇政府必须提高认识,精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