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深化我县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本溪市中小学招生意见的通知》(本政办发〔2007〕42号)、《关于印发本溪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本招考委字〔2007〕15号)及《关于明确本溪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本价发〔2006〕9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2007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 坚持稳定“规模比例”原则。继续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尽量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报考率和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从而提高全县普通高中入学率,并保持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
(二) 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各高中招生必须在参加2007年全县统一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三) 坚持“三限”原则。按照辽政办发〔2006〕22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起公办高中招生分为公费生和择校生,取消自费生。择校生在录取过程中实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二、招生计划
2007年全县高中阶段计划招生2460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60人,中专(含职业中专)计划招生60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一) 第一中学计划招生900人。其中,公费生630人{择优生220人[含特招生20人(体育8人、美术8人、音乐4人)],指标到校择优生410人},择校生270人[含特招学校生20人(体育9人,美术9人,音乐2人)]。
(二) 第二高中计划招生560人。其中,公费生392人[含特招生30人(体育12人、美术12人、音乐6人)],择校生168人。
(三) 实验学校高中部计划招生240人。其中,公费生168人[含特招生10人(体育4人、美术4人、音乐2人)],择校生72人。
(四) 二棚甸子学校高中部计划招生100人。其中,公费生70人,择校生30人。
(五) 朝鲜族学校计划招生60人。其中,公费生42人,择校生18人。
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