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兴牧杯”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兴牧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张益臣(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臧吉石(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荀希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宋文禄(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王胜(县扶贫办主任)、王志宏(县移民局局长)、刘忠君(县统计局副局长)、杨木珍(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玉财(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总兽医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臧吉石兼任。
附件:
1.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度“兴牧杯”竞赛考核指标及检查评比标准
2. 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标准
3.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兴牧杯”竞赛畜牧业生产计划指标一览表(略)
附件1: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度“兴牧杯”竞赛考核指标及检查评比标准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㈠ 动物防疫监督工作(550分)
1. 动物“四大疫病”免疫工作(180分)
⑴ 口蹄疫免疫率100%(45分)。
⑵ 禽流感免疫率100%(45分)。
⑶ 猪瘟免疫率100%(45分)。
⑷ 鸡新城疫免疫:规模饲养场免疫率100%,社会散养95%以上(45分)。
以上动物“四大疫病”免疫率达要求得满分,每降低1%扣10分。
2. 免疫标识佩带率、免疫卡发放率、免疫档案记录率均为100%(90分),达到要求得满分,每降低1%扣10分。
3. 全面开展产地临栏检疫(90分),按检疫率打分。
4. 动物防疫监督工作(150分)
⑴ 乡镇政府有负责畜牧及动监工作的工作人员(30分)。
⑵ 乡镇政府对防疫监督工作有宣传教育措施 (30分)。
⑶ 村级防疫员队伍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40分)。
⑷ 乡镇实施定点屠宰,并开展检疫工作 (40分)。
⑸ 按时参加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10分)。
5、动物疫病监测工作(40分),完成监测采样任务得满分,每降低1%扣5分。
㈡ 畜牧业生产(420分)
1. 畜牧业发展指标(280分)
⑴ 完成畜牧业产值、增加值(每项得25分)。
⑵ 完成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完成肉、蛋、奶任务(每项得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