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落实强区扩权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2011〕1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人民政府落实强区扩权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9月30日十四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落实强区扩权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区扩权的若干意见》(海发〔2011〕2号),改革和完善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行顺畅的市、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充分激发区级发展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扩大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提高区级政府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体制改革原则
(一)提高效能,激发活力。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区政府发展的体制机制活力。
(二)稳妥推进,逐步完善。正确把握强区扩权改革的系统性、全局性,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妥实施,逐步完善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各区经济科学发展。
(三)突出重点,依法下放。针对区级直接面对基层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扩大区级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加强区级政府的统筹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权责一致,保障运行。科学合理划分市局与区国土资源分局两级事权,进一步调整完善权责关系,实现权利和义务一致、职权职责相统一,确保管理权限有序下放,顺畅运行。
三、本轮下放行政权项内容
(一)下放的工作思路
按照基层急需、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思路,分批下放:第一批:2011 年11月30日前,下放已经具备条件的行政权项。第二批:2012 年6月前,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下放的行政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