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3.后续与长期跟进。实施“百人计划”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市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准备,对外引进人才时,注意跟踪收集分析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市内各类园区管委会,有关科研机构、高校、国有企业、商业金融机构以及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物色、洽谈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可随时与业务主管部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83554268、83554068),以及时掌握中央、省、市相关引才动态和优惠政策,针对引进和使用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成熟一个,引进一个。对于目前引进条件尚不成熟的人选,各单位要加强与人选的沟通协商,为其申报积极创造条件。
  本通知相关表格和电子文档,可在广州党建网(http://www gzdj.gov.cn)、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网站(http://www gzscse.gov.cn)下载。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9月30日

  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公告

  为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穗字〔2008〕18号)、《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重点扶持领域

  从2010年起,用5到10年时间,面向海内外并重点面向海外,依托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市属企业和在穗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平台,引进、扶持300名左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穗创业发展;其中各类创新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创业领军人才200名左右。第一批“百人计划”已遴选扶持创新领军人才7名、创业领军人才17名。第二批“百人计划”遴选名额将视申报情况确定。

  围绕广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扶持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服务、旅游、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服务外包、人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海洋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汽车、石化、重大装备、数控、造船、精品钢铁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全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