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多功能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原则。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市场导向原则。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充分利用我市综合优势,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特色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稳定并逐步提高主要鲜活农产品的自给率。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深加工和现代流通农业、种子种苗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态保障能力、辐射示范能力明显增强。深入推进广州特色的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和农民收入快速持续增长。
2.主要目标。
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通过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产品供给由数量增长向结构优化和质量安全保障转变;农业生产条件由依靠自然条件向大量使用现代设施装备转变,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3万公顷;农业经营方式由分散粗放向规模集约转变,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3万公顷,产业化带动农户比重达到50%左右;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开发向循环节约环境友好转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均比“十一五”期末提高5%,乡村旅游发展主要指标值翻一番;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20%。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高标准规划建设重点“菜篮子”基地、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优势产业板块,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主要鲜活农产品自给能力稳步提高,农产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5%和1%。
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初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到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农村扶贫工作取得突破,到2012年底,被帮扶的贫困村年集体收入基本达到10万元,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基本达到5000元。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基础建设、市场体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分区合理、特色鲜明、和谐依存的规划建设体系;镇域经济较快发展,产业聚集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功能显著增强;农村交通、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对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发展。
四、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
(一)区域布局。
依据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条件,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进优势产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重点“菜篮子”基地和特色产业板块集中,形成组团式多板块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布局。
1.北部山区生态农业组团:主要包括白云区东北部、花都区北部、萝岗区北部、从化市及增城市北部,重点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特色水果和花卉及有机蔬菜等特种农产品种植业、生态畜牧业、特种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绿色生态产业。
2.中部平原农业组团:主要包括白云区西北部、花都区西部及增城市中南部,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业、丝苗米生产与加工业、花卉园艺业、出口水产品养殖加工业等无公害高效产业。
3.南部滨海沿江农业组团:主要包括番禺区、南沙区及巴江河、流溪河、增江下游流域,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及亚热带特色水果等特种农产品种植业、观叶植物及绿化苗木园艺业、优质水产养殖业、饲料加工业、观光休闲农业等绿色高效产业。
4.城郊农业组团:主要包括海珠区南部、荔湾区西部、白云区南部、花都区东部、番禺区北部及萝岗区北部,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及特色花卉等特种农产品种植业、观赏鱼等特种水产养殖业、体验型旅游农业、农产品流通业、种子种苗及饲料等涉农科技产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