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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方案的通知

  (三)重大事件(Ⅰ级)
  水库水位在18米时,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实施原水供应总量控制,供应总量控制在各方向上年同期当月日均原水供应量的50%。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水、基本建设用水的限量控制,确保居民用水和社会稳定。
  六、经济补偿
  实施限量供水时,根据绍兴市区、绍兴县和上虞市水权比率与三方实际供水量所占比率的差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相应市(县)政府财政支付。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超水权部分水量按每吨1元的价格进行补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超水权部分水量按每吨2元的价格进行补偿。
  七、信息传递
  (一)应急响应与终止。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方案的响应或终止,并直接向各成员单位下达指令。
  (二)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会同各级政府宣传部门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有关预案向社会发布。

  附件:
  汤浦水库各方向2010年各月日均原水供应量 

  单位:万立方米
月份绍兴市区绍兴县上虞市慈溪市合计
1月份17.5725.619.346.4168.92
2月份14.9119.7716.358.8359.86
3月份17.0423.618.61867.25
4月份17.8826.2119.958.8572.89
5月份19.0827.2420.639.4576.4
6月份19.4227.9821.049.2577.69
7月份20.1529.3621.819.7181.03
8月份21.831.2522.1210.6885.85
9月份21.2431.1321.6411.1485.15
10月份19.0927.7119.8710.1376.8
11月份18.6427.5120.499.7276.36
12月份18.4726.6520.319.547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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