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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方案

  为加强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有序调度管理,平衡各地饮用水需求,确保居民正常用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汤浦水库总供水量小于每天90万立方米,在枯水期或连续干旱期间,向绍兴市区、绍兴县、上虞市及慈溪市各方向的原水应急调度工作。
  总供水量超过每天90万立方米的,方案需另行制定。
  二、工作原则
  (一)区别情况,分别应对。根据汤浦水库不同库容水位和原水供应情况以及绍兴总体气候状况,分别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原水应急调度方案和各区域限量供水应急预案。
  (二)保障民生,统筹兼顾。尊重供水现状,确保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各类用水,确保社会稳定。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相关职责,控制原水供应总量,科学合理分配用水。
  三、组织指挥体系
  市政府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绍兴县、上虞市政府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原水应急调度的统一指挥,指导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预案,协调各供水区域水量调配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集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水务集团董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家工作组由水利、气象、给水、水质监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为应急调度提供技术依据,并适时实施技术支持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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