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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本市区县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

  落实《发展中医条例》
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0]22号),各区县卫生部门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在卫生事业经费中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的为合格,要求中医药专项经费占卫生事业总经费不低于10%,或增长比例高于区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各区县卫生局自查、相关的财务报表和中办发抽查结合
1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关于转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7号),各区县95%(含在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规范达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有中医药内容的为合格,100%(含在建)的为优秀各区县卫生局自查和中办发抽查结合、查阅各区县居民健康档案
12中医药服务人员配置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要求,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中医类别医师,有为合格,比例大于18%为优秀各区县卫生局自查和中办发抽查结合
四、基层卫生13社区卫生经常性经费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区县政府2010年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常性经费投入占区县财政支出的比例投入比例较上年有增长为优秀,持平为合格,下降为不合格财务报表
14区县人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水平按照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均等化要求,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50元,并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拨付,达到此标准的为优秀;按户籍人口经费达到50/人,按常住人口没有达到的为合格;按户籍或常住人口均没有达到50元/人,为不合格财务账册与常规业务报表
四、基层卫生1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落实市编办、市卫生局等四局有关社区编制的文件(沪编[2008]133号文)。达到并落实文件编制要求的,为优秀,未落实文件编制要求的,为不合格报表、调研、查阅文件
16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根据国家医改文件要求,到2011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建档率(规范电子化健康档案数/辖区常住人口数×100%)不低于50%,为合格,达到80%以上为优秀,未达到50%为不合格业务报表与抽检
17全面落实区县级统筹《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11〕18号),新农合筹集基金全额纳入区级财政专户,实施统筹管理达到此标准的,为优秀;未达到此标准的,为不合格1.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实行区级统筹文件;2.区级新农合财政专户的财务账册
18提高并统一新农合保障水平按照沪府发[2011]18号文件要求,力争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达到此标准的,为优秀;未达到此标准的,为不合格考核当月的新农合业务报表及财务决算表
五、学科人才队伍建设19“十二五”卫生人才规划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本年度完成制定区县“十二五”卫生人才规划,领导组织和相关管理制度纳入领导考核责任制项目,人才项目的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的为优秀;已经制定规划,尚在征求意见完善中,制度建立,经费基本落实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区县卫生局有关文件、财务报表
20学科建设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或局级重点学科≥2项,达到此标准为优秀;局级重点学科≥1项,达到此标准为良好;区级重点学科≥1项,达到此标准为合格查阅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书、执行情况、验收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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