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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农贸市场在保障农副产品供应、维护食品安全和平抑农副产品价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7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农贸市场落实“保供应、保安全、稳物价”要求,实施“标准化、信息化”改造(以下简称“两保一稳两化”改造),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声、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把它提高到“稳增长、促转型、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营利性商业业态向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两保一稳两化”改造,着力解决市场无主、规范无章、经营无序、管理无为等问题。同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硬件改造、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贸市场布局更合理,建立起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各县(市、区)要完成1家以上中心农贸市场的“两保一稳两化”改造试点,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各县(市、区)要完成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3年)。全市基本完成全部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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