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计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快自治区社区商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乌鲁木齐社区商业发展,经我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第二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社区商业规划完善,本社区商业网点设施配置达到了法制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标准。
2.制定了社区商业建设标准,本社区商业建设规范、个性化突出。
3.社区综合服务体系适应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消费特点和服务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4.本社区开展可方便社区居民的送餐、送货、修理等服务。
5.本社区建立了便民综合入户服务制度。
6.本社区商业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三无"产品。
7.本社区环境优雅,大多数社区居民满意。
二、申报材料
1.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2.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经验介绍
3."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4.社区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5.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5份)(附件3)
6.各区(县)经济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请各单位按照《乌鲁木齐市社区商业评价规范》,推荐辖区内2-3个商业示范社区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市场运行处。
联系电话:7916628 7916629 8858502(传真)
附件:1、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2、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
3、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社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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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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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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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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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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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示范
理由
| □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
□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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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示范
方向
| □社区商业规划科学合理
□社区建设标准可操作性强
□网点齐备、业态结构合理
□网络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健全的社区商业管理与促进机制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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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达
示范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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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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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委员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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