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围绕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基层公务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着重加强乡(镇)公务员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维护稳定、民族宗教、群众工作等专题培训;开展以发展区域经济、强化街道事务管理、建设和谐社区等内容的街道公务员培训;开展执法一线公务员业务相关知识的培训,着重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乡(镇)、街道公务员培训主要由地(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要达到80%以上;执法一线公务员培训主要由自治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要达到85%以上。
4.积极做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公务员局和公务员对口培训承办省(市)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我区公务员培训的政策、经费和各类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上的倾斜和支持。认真做好我区公务员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的培训需求调研及申报、学员选送、跟踪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市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对口援藏政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不断拓宽我区公务员对口培训渠道。到2015年底,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培训750人左右。
5.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和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抓住公务员职业道德培养重要环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6.坚持抓好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通过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的培训,保证培训管理者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重点培训区直政府机关和地(市)级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分管培训工作的领导及科级培训管理骨干。各地(市)、各部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大对所属地区和部门的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到2015年底,全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普遍轮训一遍,其中区公务员局5年培训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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