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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1]75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任务,以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突出公务员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公务员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公务员队伍全面发展服务。
  2.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务实管用。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培训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实现公务员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3.坚持突出重点、均衡发展。以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形势教育以及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统筹推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的培训,确保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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