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批准乌市沙区彦青家庭百货店等八家企业为放心酒经销店的通知
(乌商务监管〔2007〕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酒类经营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放心酒经销店进社区活动的通知》(乌贸发监管【2007】2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商业网点的经营,弘扬诚信经营,鼓励依法经营,便于广大消费者从众多酒类经营者中选择购买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经街道、社区及乌鲁木齐酒类行业协会的推荐,我局(市酒类专卖局)研究决定,特批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彦青家庭百货店等8家企业为“放心酒经销店”(名单附后)。
希望这8家企业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守法经营,诚信经商,提高信誉,以信誉促进效益,在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中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附件:放心酒经销店企业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放心酒经销店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