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加强分类指导,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1.“十二五”时期高中事业发展规模。“十二五”时期恰逢本市普通高中生源低谷期,在校生规模将维持在16万左右,每年招生约5.5万,高中班额数将略有下降。普通高中要利用这一时机,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为今后的改革发展积蓄资源空间,打下扎实的基础。

  2.深化创新素养培育工作。继续推进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和探索建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基地试点项目,总结实验成果,提炼有效经验,进一步推动高中课程设置、培养模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加强高中专题创新实验室建设,并有效向其他周边学校辐射。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工程,联建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建设“梦工厂”青少年动手做工作室,创建青少年实践工作站,创设青少年科技活动品牌项目,建设一批科技教育特色窗口示范学校,为具有创新兴趣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搭建多样化的创新实践体验平台。

  3.开展特色高中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试点项目的实践研究,研究制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高中学校基于学校办学传统和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定位,实现错位发展,办出学校特色。在全市创建若干所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

  4.推进培养模式变革。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加强高中与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有效合作,充分利用高校青少年实践工作站等教育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实践平台,丰富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经历。鼓励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生涯规划等的指导。试行区域内高中课程跨校选修制度,促进学校间资源整合与共享。

  5.推进招生评价制度改革。以全市初中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为基础,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统一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优质普通高中试行“名额分配,推荐入学”制度,保持将招生计划平均分配给每一所初中的人数比例。探索建立有利于高中特色发展的高中招生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制度改革。

  (四)实施医教结合,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

  1.构建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实施医教结合。加强教育与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残疾儿童发现、诊断与安置工作管理网络,建设市-区-校三级医教结合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依托盲、聋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与区县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在教育机构中实现教育与医学等手段的有机结合。

  2.完善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研究编制学前特殊教育康复课程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程指导纲要,开发残疾儿童发展性评估工具,加强教学与康复过程评估,开展以个别化教育为特征的课程改革研究,提高教育与康复的有效性。

  3.提升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配备资源教师和资源教室,创设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成长的友好环境。探索适合随班就读学生学习的个别化教育方式,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4.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建立残疾儿童教育保障机制。在特殊教育全面覆盖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科学合理设点布局,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需求。采用多种安置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服务。建立残疾儿童教育保障机制,研究和制定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儿童免费教育政策,支持残疾学生接受各类教育,提升受教育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