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桓政发〔200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科学发展理念,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逐步稳定好转,现就抓好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上,落实到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落实到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上,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向纵深
2007年,全县相继开展了两次事故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各类隐患得到治理,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县政府决定在2008年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向纵深。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标准。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证人员、经费、车辆、责任“四落实”,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为桓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航运、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设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锅炉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三非问题”(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 “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现象”(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限期内不能有效整改的,要坚决取缔和关闭。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救援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