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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桓政发〔2007〕17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水上交通运输不出现责任事故,县政府对2007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确保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蒲信子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金才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地方海事处及全县涉水部门、涉水企业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办公室主任:刘金才(兼),副主任:地方海事处处长黄德坤。具体工作人员由地方海事处工作人员担任。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一) 做好船舶的检验和船员培训工作。要配合丹东船检部门对我县的机动船舶进行检验,做到在航船舶参检率100%,坚决禁止检验不合格的船舶下水航行。严格执行船员配备规则,把好船员配备关。
  (二) 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打击“三无”船舶。要深入库区、渡口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在节假日及旅游旺季等渡运高峰期间,做到死看死守,对旅游船舶要实行签证制度。
  (三) 继续搞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乡镇政府要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加大对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
  (四) 搞好库区水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要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措施,建立船舶污染水域监督检查制度。
  (五) 严肃纪律,明确责任。签定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船员和广大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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